春节假期闽台往来增长明显******
中新社厦门1月28日电 (汪桢)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8日透露,今年春节期间(1月21日至27日),福建口岸查验两岸空中直航飞机30余架次、旅客4200余人次,分别同比增长200%、277%;两岸“小三通”航线客轮12艘次,旅客719人次。
边检人士分析认为,春节假期闽台往来流量增长明显,主要在于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和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的部分复航。
今年1月7日,暂停近三年的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部分复航,相继开通厦(门)金(门)、“两马”两条航线。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人士称,春节复航工作温馨有序。
春节期间,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积极回应两岸人员交流往来需要,围绕做好“通”“惠”“情”三篇文章,全力保障支持福州、厦门两岸“小三通”客运航线复航和两岸空中直航,以“两岸一家亲”为元素,在执勤现场布设展板、悬挂春联、粘贴福字、赠送纪念品等方式,营造温馨贴心的通关氛围。
闽台往来流量增长明显,是这个春节假期福建口岸出入境运行的一个突出特点。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假期,福建口岸共查验出入境人员4.2万余人次,较去年春节同期增长333%;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470余艘(架)次,是去年春节同期的1.4倍。
在中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对国际(地区)航班逐步恢复,可能出现瞬时高峰、单向高峰等情况,提前加强客流监测、高峰预测和等级预警,发布旅客节日通关提示,合理安排执勤备勤警力,及时调整验证通道数量,科学精准组织通关勤务,加强现场客流引导和警力应急增援,确保福建口岸通关安全顺畅。
同时,该边检总站高效落实服务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措施,确保船舶出入境、船员换班、登轮搭靠许可办理等各类手续“随到随办”,保障节日期间海港口岸高效通关。(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